关于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市、县(区)人事(人事劳动保障)局,区直有关部门,中央驻宁有关单位: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》的通知(国人厅发[2006]147号)、人事部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7]21号)精神,现将我区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一、 考试时间及科目